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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行走的公民责任

                                                                       2011年08月30日 10:02      来源:公益时报    记者:张晓芳 

'上善若水,泛海公益基金会崇尚'水的品性',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泛海把慈善心当平常心来修,把善举当平常事来做。'泛海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余政的一段饱含禅理的话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泛海人对待公益的朴实、投入的态度和润物无声的境界。
       泛海的社会担当    成立泛海公益基金会
       泛海公益基金会系于2010年10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函[2010]259号《民政部关于泛海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为2亿元人民币,登记设立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中央统战部。
        作为一家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及其创办人卢志强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公益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传承了泛海人'得益于社会,奉献于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及'个人责任、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和谐统一'的责任观,泛海公益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把回馈社会、造福社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为主要工作目标,着力打造企业和企业家回馈社会、奉献社会的平台,引导和激发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工商界成功人士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体现其事业价值与人生价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在卢志强先生的领导和泛海公益基金会的推动下,泛海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2010年泛海集团各项捐款5.5亿元,在支持西南抗旱、玉树地震、洪涝灾害、文化事业、人才教育等方面都充分体现了一家民族企业的社会担当。
        泛海公益基金会成立前,卢志强及其创办的泛海集团20多年来捐赠的社会公益事业包括中西部扶贫扶困、新农村扶贫建设、大学教育和中小学教育、革命老区建设、残疾人事业、光彩帮扶、治沙打井、抗洪救灾、抗震救灾等多个领域,截止2010年底累计向社会捐赠15.7亿元。
       多年来,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及旗下公司和卢志强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民办科技实业家'、'全国工商联民主党派两个文明建设先进'、'中国光彩事业奖章'、'人民不会忘记'奖、'全国诚信纳税先进会员企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中华慈善奖'特别贡献奖、'2009年度保增长突出贡献企业'、'2011年度中国十大慈善企业'、'吉林慈善奖'等多项荣誉。
        民营企业家的责任境界     反哺社会同时获得'幸福感'
        卢志强先生2008年在《求是》杂志上的一篇专访里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做了深刻的阐述。他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成就了中国社会的进步,成就了中国的民营经济,也成就了一大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办好我们的企业,造福我们的社会,是我们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中国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富裕阶层的主体,应当自觉地提高素质,争做模范社会公民。我们应该常怀爱民之心,常为利民之举,在国难当头的时刻,豁得出来,冲得上去。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报答谁?当然是国家、社会和人民。
       民营企业是天下之公器。在现代社会中,民营企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又是创造财富、回报人民的社会实体。社会就像一个有机体,是一个系统工程,企业就是一个细胞,一个子系统。一旦面对社会,企业经营就不是一种个人的行为,而是属于公众的事情。'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国家、社会是大河,企业是小河,'民营'与'国营'、'民有'与'国有'都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要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因此,有责任的民营企业家,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追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要树立这样一种意识,即财富积累的过程,也是社会责任不断增加的过程,也就是日益成为天下公器的过程。
        卢志强认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是要本着科学、创新的理念不断将企业经营好、发展好;二是依法纳税,尽企业的纳税责任;三是向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四是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五是在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把企业经营好是企业家的责任和使命,但对于一个优秀的企业家而言,这也仅仅是完成了一份必答卷,要做到优秀,就必须站在社会和国家的角度,去承担更多的责任,而慈善是通往优秀的必经之路。
在卢志强看来,做慈善不仅仅是反哺社会,同时自己也会从中得到一种幸福感。